欧洲华商做生意,
有一句开场白很常见:
“放心,都是自己人。”
通常这句话出现的时候,
我就会稍微紧张一点。
因为后面很容易再跟一句:
“合同不用写这么细。”
这个时候我的企业教练职业病基本就犯了。
· · ·
刚开始合作,
所有人都特别善良。
大家喝咖啡。
聊未来。
觉得对方靠谱。
一个说:
我绝对不会这样。
另一个说:
我也不可能那样。
两个人都是真心的。
问题是:
六个月以后,
市场变了。
钱变了。
关系变了。
人的记忆也会跟着优化。
你记得他说:
“所有客户都算共同的。”
他记得自己说的是:
“共同开发的客户算共同的。”
就差四个字。
能差一场官司。
· · ·
《古兰经》《夜行章》17:34要求履行承诺,并明确说承诺是要被追问的。
而《黄牛章》2:282对有期限的债务甚至要求留下书面记录。
我看到这里特别有感触。
因为我们华人有时候会把:
写清楚,
理解成:
不信任。
其实恰恰相反。
· · ·
真正保护关系的,
很多时候就是规则。
今天把:
谁投多少钱。
谁负责什么。
钱怎么分。
退出怎么办。
客户归谁。
欠款谁承担。
写得清清楚楚。
不是因为预计对方一定会变坏。
是因为大家都承认:
人会忘。
这是对人性的尊重。
不是侮辱。
· · ·
我特别喜欢说一句:
感情负责让我们开始。
合同负责让我们有机会好好结束。
很多合作坏到最后,
不是谁一开始就是骗子。
是两个人都对同一句话有不同理解。
合同就是把理解先放在桌面上。
刘教练